“中国式溺爱”害人又害己
作者:陈怀瑜 (字数:800字作文)
翻翻报纸,总能看到类似的亲情故事:中国香港老牌女星邱淑贞为亲近女儿,带着她在马路上玩飙车;从小被父母溺爱的朱小姐,结婚后坚持要求跟自己的父母同住,每天早晨起来,要由妈妈亲自帮她穿袜子,由妈妈陪送到车站去上班……
国人溺爱孩子,似已成传统。特别在当代,因人口政策的原因,存在大量独生子女家庭,这让“中国式溺爱”的广度、深度来得更猛烈了。
父母之爱,舔犊情深,本为人之常情。可一旦偏离常规,滑入极端,便成了溺爱。“溺爱”一词很形象,或可指沉溺于爱,或谓之溺于其爱,但这种过于灭顶之爱,很有可能让孩子失去独立生活和适应社会的能力,更有可能让其在永远长不大中迷失爱之真谛,不懂爱之回报,更可能丧失爱的能力。
小时候,曾听大人讲过一个有关溺爱的故事:说是有一位母亲,对儿子从小就溺爱。在任性中长大的儿子,不仅不听话,最终还走向了 * 犯罪的道路。儿子行刑前,要求最后再吃一次母亲的奶。母亲含泪答应,儿子却一口咬掉了母亲的 * ,他说:是你的溺爱害死了我!
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可其中溺爱所造成的血淋淋的悲剧,却值得人们警醒。亦如影星邱淑贞,溺爱女儿带其飙车,这只会给孩子一种可以随意违法行车的启示和榜样。如果女儿照模照样学习,也一样飙车违反交通法规呢?待出了车祸,伤及他人或孩子自身,邱明星到时当作何感想呢?还有那位结了婚仍长不大的朱女士,难不成父母百年之后,没人帮你穿袜子了,寒冬腊月你也要打赤脚出门吗?
不能给孩子的成长及时“断奶”,总是将其当作长不大的孩子,会让他们无法扔掉成长的拐杖,难以通过长大必经的拐点,难以健康、独立、自由地成人。永远生活于父母羽翼之下的孩子,不可能像苍鹰一样独自飞翔,经不起狂风暴雨的洗礼,无法承受人生的坎坷和打击,更无法坚强地面对未来。
溺爱中的孩子,会一生“缺钙”,无法直立行走,独立前行。离开了父母,他们或将一事无成,还有可能走向父母所希望的反面,甚至误入歧途,最终落得害人害己害父母。
来源:福州日报 2014-02-23 15:3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