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遗
作者:崔立 (字数:800字作文)
曾诚有拾遗的习惯。
上街时,曾诚总会去留心路边的垃圾箱,或是角落处,看有没有被人遗忘的东西。比如喝剩下的饮料瓶,或是掉落地上的一枚硬币,不管金额大小,他都会拾起,用纸巾认真地擦拭后放入口袋。
就因为这么一个习惯,曾诚谈的几个女朋友,最终都和曾诚说了拜拜。
和曾诚认识的人都很不理解,按理说,曾诚有一份旱涝保收的工作,家境也不错,小伙子长得也是帅气十足。怎么偏偏喜欢乞丐做的营生呢,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癖好?
那一次,曾诚报名去参加一次相亲类节目,台上是一长溜二十四位佳丽,台下站着的就是曾诚。佳丽的灯都暂时为曾诚亮着。
按照节目规则,若灯都熄灭了,就表示曾诚的这次相亲以失败告终;若是至少有一盏以上的灯亮着,就有成功的希望。亮灯越多,希望越大。
站在灯光璀璨的台下,曾诚聊起了他前几段的恋情,失败的原因都很简单,因为曾诚的拾遗。
拾遗?这可是种很奇怪的癖好啊,而且,说实话,这种癖好是有些低级而被人低看的。台上的佳丽间有了不少的骚动,有几位性急的佳丽忍不住摁灭了灯。
刷刷刷几声后,现场还有15盏灯还亮着。看起来,这15盏灯的熄灭,也只是个时间问题。
节目主持人平静地看着这一幕,以他一贯的口吻问曾诚:“方便谈一下您这么一个癖好,是缘于什么吗?”
曾诚微微一笑,说:“其实这一切,缘于我的爸妈,他们就是有这样的一个习惯。”“那是不是我可以这样理解,这也算是一种遗传呢?”主持人为调节场上气氛,调侃了一句。
曾诚摇了头,说“不对,这不是遗传。”
主持人倒意外了,笑着说:“你的爸妈和你都有这种习惯,这不算遗传吗?”
曾诚的表情忽然变得严肃了许多,说,“很多人也许不知道,包括我的朋友们。其实我是个被遗弃的孤儿。在若干年前,我就是被我现在的爸妈拾遗时拾到的。因而我也有了拾遗的习惯,我只是想着,为他人,为社会,力所能及地做些自己能做的。每次我捡到的钱或物,我都会凑足了捐给需要的人。”
尽管曾诚的表情很淡然,依然引起全场不小的哗然,那15盏亮着的佳丽的灯,一直为曾诚留到了最后。
来源:福州晚报 2011-08-31 20: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