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了
作者:不详 (字数:1200字作文)
喜欢追忆。喜欢在沙滩上捡拾那些被记忆遗落的贝壳。带上往昔,带上歌声与欢笑光着脚丫朝着远方的灯塔与风竞逐。身后,一行行或深或浅的脚印被浪花抚平、淡化……
生活是一场无情的作画考试。有的人选择用绚丽的水彩;有的人选择了朴实平华的素描;有的人选择用激情洋溢的油画;有的人却选择了平淡清新的水墨……然而,无论你的手法是轻描淡写抑或精雕细刻,不管你主调色彩是天蓝还是玫瑰红,当成长的钟声每每敲响时,时间的监考官都会毫不留情地收卷。
不知道应该欢笑还是哭泣。青春的年轮被剥落了整整十八个年头。十八岁,代表着生命消耗了十七年的氧气,从而制造了十七年的二氧化碳污染;十八岁,代表着人生以往的七十二个季节无论潮湿的春季或忽热的炎夏抑或萧条的秋日还是寒冷的冬天皆一去不返。不管你过得愉快或悲伤,不管你过得空虚或充实。总而言之,失去的就会永远失去,哭鼻子也无法挽回。
花落去,无可奈何;燕归来,似曾相识。
曾经,我把梦想与满腔豪情装进漂流瓶里,竭力将它投进生活的海洋,然后在礁石上充满希冀地盼着它的归航。然而,大海茫茫,除了海浪送来的泡沫斑驳了礁石千疮百孔,我的梦想音讯全无。起风的日子里,我依然痴痴等待如少女守望当初信誓旦旦的恋人。或许它已被波涛抛起砸在礁石上摔了个粉碎,或许它已搁浅在某个陌生的沙岸,又或许它在出发不久便被巨石打翻沉入深海……我都不予以理会,只执着地相信,哪天,它一定载着凯歌荣归故里。
日昼轮转,苍狗白云,你永远只能倘佯于它的节奏而无法改变它的旋律。随着穿在脚上鞋子码数的逐渐增大,成长亦使人从最初的幼稚变得成熟转而苍老。我们数着脚印,告别来路,渐行,渐远……
生命本是一场华丽的戏剧。从最初开幕的数以万计的精子大规模游走最终成为最幸运或最不幸的那个发育成胚胎,后来听着摇篮曲,经历牙牙学语,跑过懵懂的孩提时代,期间又经历过许许多多的春花秋月,度过无数个日落黄昏,最后长成了1。7米的个子……呼吸着浑浊喧嚣的空气,十七年的红尘生涯就这么浑浑噩噩地熬过来了。恍惚得像戏剧里的一个“十八年后”转眼功夫便换了一片沧桑。
好想在被父亲抱起,用长满胡渣的下巴刺得肚皮生疼;好想瞒着母亲跑到小卖部买二角钱的冰棍;好想再与小伙伴玩一次捉迷藏或“跳飞机”;好想再到建筑工地上用沙子盖一座梦幻的城堡;好想……理智诉说着它们不会回来了,这是成长不得不付出的代价。我不会哭,至少,我还有梦。
徐志摩用挥袖间的潇洒别了他的康桥,并不带走一片云彩,我无法企及。我吝啬地揣紧那些早已凋零的记忆碎片,含笑带泪地为我逝去的十七年岁月送葬……
别了,少年。
别了,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