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
作者:不详 (字数:2100字作文)
这是一个老实人过少的时代,岁月的磨石已经能细微到将我们的生活规律打破,这些年发生的人与事使人心中满是戒备。就算有的人表情严肃,也绝不能相信。一定要仔细瞅他们的眼神,洞察他们心中所想,推测出他们将要做些什么。即使这样谨慎,有时也难摆脱被骗的结局。
然而对于一年前的“兰姐”,我可以十分放心。毫无戒备地与他相处。
我们是刚上初中才认识的,他那时个子不高,但很胖。黝黑的皮肤看起来很土气,脸上不时漾起粗糙的微笑,他笑时嘴角总是向后咧。这样便露出了洁白的牙,映衬着他的黑色皮肤,又眯缝着双眼,整体上会使人愉悦。
那时候,大家都做好奋发读书的准备,每天上课都精力充沛地盯住黑板。一是给老师留个好的“第一印象”,二是在新同学中能有个好地位。那时的课堂很活跃、很有生机,甚至每提出一个问题全班同学都要举手回答。
而现在上课时全班只有我和“兰姐”举手发言了,老师在台上充满激情地讲课,众人在台下迷迷糊糊地趴着,完全混沌状态。整个班级有些发蔫。老师见只有我俩举手提问,便只好随便叫我俩任何一个。
兰姐很和蔼,面对别人的欺辱,他总是微微一笑不太在意。开始他这个弱点只有我知道,后来全班都知道了。于是纷纷找他的麻烦,更有甚者竟故意当着很多他的面用尖刻的语言攻击他。他的外号“兰姐”便在那时传开了。他一个男孩子得了一这么个女孩的名字,竟然不勃然大怒,可见他的忍术之强。
其实“兰姐”是男孩子,我们总欺负他,也便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兰姐”,这外号要追根溯源也很困难,反正后来就这样传开了。
记得那时我们都笑嘻嘻地喊他的外号,他便一个人低头走路,从不抬头,装作未听见。后来大家都这么叫,他也就听习惯,跟随我们渐渐默认了。以致后来发展出“小兰”、“兰兰”之类更肉麻的外号。
我更是没少欺负他,那时我们下午上课晚。中午去得早,而又看不下书。全班干什么的都有。听P3P4的,看小说的,玩牌的,煲电话粥的,发短信的,谈情说爱的。就剩下没有搓麻的了。全班乱哄哄的,像我俩这样没长相、没家财、没甜嘴的“三无男”更是没什么事可做,就到“兰姐”那里烦他、打他、魔他。这样的事几乎每天都上演,后来有一次他真的生气了,眼睛里含有泪水。皱着眉头,大声向我吼。那样子很窘。
看到他这样子,我发现已伤害了他的心,他一定很难受吧?我后来便发誓:以后不再欺负他了。
上初二后,我俩都迷上了小说,那时班上看小说的人多,上课下课偷偷地看,也把一些同学的成绩看下滑了,他看得更猛,有时甚至拿回家去看。我估计他成绩下滑与看小说不无关系,有一次看一部长篇的小说,十好几本、我和“兰姐”兢兢业业不到一周就搞定了。我们大书看得多,但从未被老师抓住过,这一切源于我们很理智,且伪装得很严密,使老师看不出半点差池、异样。别人的小说都被没收了好几本,而我俩却没让老师发现蛛丝马迹,前科档案良好。因而我们时常遭到表扬“你看阿康和刘小怎么样怎么样。”我们听着都恶心,这样也为家里省了不少赎书钱。
我天生身体就差,还不愿意运动,而兰姐这小子竟疯狂得迷恋篮球。此举致使他身高突破了170米。他上课下课谈的都是NBA:什么凯尔特人不及湖人;掘金比火箭强。更疯狂的是每天中午他在食堂吃过饭后,便他那破链盒子匆匆回家去看球赛。我们一般人的贴纸多半是帅哥美女,明星大腕,而他书上竟清一色是一帮黑人球员;我常取笑他:再这,你可就要和他们一样黑了!但他不屑一顾,上课时打眼色,还说“让我们投三分吧”之类的话。
前不久他又发动一帮篮球爱好者,每天早晨四点到小学院里玩篮球。每天当我还在睡梦中时,他早已在篮球架下砰砰拍球了,他爱一件事便爱得疯狂,我想这就是他的优点所在了。
忘了是哪一天我和他去打羽毛球,他在这方面不如我,动作很笨拙,常常球都发不出来,但他很努力,看他满头大汗地捡球,我越发感觉他原本在我心中并不高大的身影突然高大起来。我想对他说,兰姐你太老实了,以至你总是受到不公的待遇,但你一定要坚持这种态度。因为,全班只剩下你一个善良、大方的人了,你不要变坏,我们已经变得圆滑了,留你一个大熊猫吧。相信我会永远默默在心中为你祈祷,永远关心你的。
一年的时光就这样匆匆的过去了,我们从初二升级到了初三,后来还经历了中考。但是就在这一年时间里,我们明显的发现,就连兰姐也变坏了。整日说着诸如各种、为什么呢及各种语调的俏皮话,让人生厌。但是每当想起他的那些曾经,我便不由的原谅了他,但一些极其厌恶他的女生起不能忍受他的絮叨,甚至多次上书老师,要求离他远一点。可怜的兰姐,也变得开始迷失了,这是最大的悲剧!
虽然他最后还是迷失了自己,但他给我留下的回忆还是这么亲切。我想我应在眼泪中好好回忆兰姐和我走过的那些坎坷的岁月,不觉潸然泪下。这些记忆都是人生最最宝贵的财富,用心灵去串联这些事件,亘古不变。陪着这些记忆到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