𥹆篆书

𥹆

拼音:mí ,部首:米
卷号:卷七,反切:武夷切

𥹆說文解字

𥹆

𥹆說文解字小篆

潰米也。从米尼聲。交阯有𥹆泠縣。

𥹆說文解字注

𥹆說文解字注小篆

潰米也。

段注:潰,屚也。謂米之棄於地者也。《禾部》曰:𥞸,舂粟不潰也。不抛散謂之不潰。

从米。尼聲。

段注:武夷切。十五部。

交止有𥹆泠縣。

段注:止俗作阯。誤。今正。《地理志》交止郡麊泠。後《郡國志》同。麊者,𥹆之誤。應劭曰:麊音彌。孟康曰:泠音螟蛉之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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