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与存在

意识与存在的关系:存在决定意识,意识是存在的反映,存在的性质和变化决定意识的性质和变化。意识对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先进的、革命的、科学的意识对存在的发展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落后的、反动的、不科学的意识对存在的发展起着阻碍作用。

意识是社会心理学哲学基础的重要概念。意识是存在在社会精神领域中的反映,是精神现象的总和,包括社会的人的一切意识要素和观念形态。

存在指社会的物质生活过程,其核心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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