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星族
作者:不详 (字数:1600字作文)
小莺是追星族中的一员。
这天,小莺正在看超女,张靓颖是她的最爱。虽然张靓颖擅长英文歌,担小莺认为靓颖的中文歌更好,特别是那首《好大一棵树》。
“快去写作业,整天看这些,明儿也学他们好了,不用学学了。”小莺的妈妈说。
小莺听出妈妈的话:“我又不想像她们一样,你应该认真听她们的歌,你也会喜欢的。”
“难听死了,看看她们,哪有刘三姐唱的好听。”
“难听?你唱一个给我听听。”
“难听就是难听,你喜欢我不喜欢啊,不喜欢就让我唱吗?”
“是啊,你喜欢我不喜欢嘛,我的意思是她唱的好听,一般人是唱不了的,我有不是真的让你唱。”
“你确实让我唱了,我现在就跟你说,我确实唱不了,她唱的确实不好听。我唱不了能说明她唱的好听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她的就是不好听。”
“我又没让你唱,我就是认为她唱的好听,我也有权利说我自己喜欢的,你不喜欢是你不认真听罢了。”
“好了,别吵了,小莺回去写作业。”小莺的爸爸说。
小莺回到了书房,觉得特委屈不就是想让我写作业嘛,犯不着跟我吵啊。……
小莺慢慢静下来,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为了不认识的人和妈妈吵起来。
第二天,小莺来到了学校。
“凉粉们注意了,紧急投票!紧急投票!2005年度最受欢迎女歌手奖,网址在这里。”小开喊着。
人们都围了过去,小莺也不例外。
“李宇春是最棒的,我永远支持她。”佩佩喊到。
“她有什么好的。不就是长的酷吗?还是笔笔好,那才叫个性。”姝淑说。
“酷怎么了?酷有错吗?我喜欢她又不是因为她酷,即使她长的很一般我也会喜欢她的。”
“是吗?”姝淑怀疑的说。
“怎么,你不信?你难道喜欢一个人是因为她的长相吗?你是不是看周笔畅长的像机器猫你就喜欢她了。”
“当然不是了,笔笔是真正懂得音乐的。她曾经问过柯以敏‘你的歌唱的很好。但你并没有大红大紫,你认为是唱歌重要还是大红大紫重要?’从她说出这句话开始我就喜欢她了。”
“是啊,我就是喜欢李宇春在舞台上的表现力,她永远是自信的。她经常说‘坚持最初的梦想’这也是我为什么会单单喜欢她。”
“好啦,她们算什么,靓颖才是最局实力的。她的歌声得到所有评委的认可,而且她有自己的思想,相信他遇到困难是时,会头脑清醒的处理,不会随意寻求帮助。”小莺发出自己的观点。
“是啊,我也有同感。而且她给人一种做自己的感绝。”小开说。
“有吗?没觉得啊,我觉的她太孤傲了好象所有人都不如她。何洁是我的最爱,外表可爱,内心狂野。”……
“铃――”上课铃想了。一场争论结束了。小莺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喜欢什么样的明星实际上反映出自己的性格。有的人喜欢自己某方面的性格,并在明星身上找到;有的人渴望自己没有的性格,就寄托在明星身上。支持了他们,也就相当于支持了自己,如果自己支持的明星人气很高,也就说明自己的或自己渴望的那部分性格也得到了别人的认可。因此人们才会支持自己喜欢的明星。想想自己不就是渴望像张靓颖那样做自己吗?
糟了!如果刘三姐算是明星的话,妈妈也成追星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