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本
作者:不详 (字数:1500字作文)
近来有了翻看旧书的习惯,打点好从幼年到现在订阅过的期刊,买过的杂志,书籍以及无数个写到一半便被抛弃的日记本,把它们用牛皮纸一一包好,放进巨大的箱子里。
我一直都是对生命有无限敬畏与惶恐的女子,从幼时便开始有对于自身生命需索的顾虑,一丝不苟,步步为营,但仍是无法与疾病抗争。
听母亲讲起,在我出生几个月后做激光手术的样子,是一个小小的婴孩,皮肤敏感且薄,手臂上的血管过分清晰,压迫上臂血管的肿块必须尽快去除,否则就会危及生命。
她述说这段记忆时表情平和,眼角有小小的隐忍的情绪,我便也悉心听着,暗自记下一些细节以便拼凑起那样一幅图画,仅供自己回忆,记得,或者记录下来。
拥有遗忘体质,对于小学三年级之前的记忆只能用沉默应对,无论思考多就,仍只会触碰到空白,同一种迫切的得到相对峙,结果是徒然让人疲乏,狼狈不堪。因此在与人交谈,谈及幼时便只能重复从母亲那里听来的关于我自身的事情,到最后发现自己实在是苍白的,便索性沉默,任谁追问也不愿开口,怕见到他人失望或者尴尬的表情。由这样的事中,也让我逐渐为母亲的记忆力而惊叹,因她的每句话,都可将我描述得鲜活,全然不同于现在从我口中,那些像是述说与己无关的语气。
《二三事》中莲安对良生说过,若是有可能,有些事情一定要用所能有的,竭尽全力的能力,来记得它,因很多事情我们慢慢地,慢慢地,就会变得不记得,相信我。
我无法判断自己是否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因此无法从所经历的事情中选出应当被记得或应当被忘记的事情,而遗忘并非我所能控制的,而我也不会去控制,任由它冲撞在身体各处,在所有的它认为应当被清洁的事情都不见了之后,它也会悄然从我身体里撤出,这种遗忘往往等同鸦片,让人上瘾。
G说我身上有凉薄的气味,所以在他拥抱我时会变得惶惑,甚至无法得到丝毫温暖,他的头发让我的脖子发痒,我轻声啜泣并用尽力气要从他的手心抓住温暖。
我会细看自己的血管,轻轻亲吻曾被自己伤害的手腕和掌心,我喜欢上在医院做检查时从机器里传来的属于我血液流动的声音,细腻微弱却急速地疯狂地流动,不吃医生开来用于减缓血液流速的药物,我要让不时的疼痛警醒自己的存在,一直笃定相信,我生来便无法繁衍出安分的血液,那些造血的细胞重复着天生就被设定好的工序,反复回环,永无止息。
有定时封闭自己的习惯,眼睛会主动避开别人,像是在躲避野兽,或许这样的比喻不恰当,但那样迫切的躲避让我无法找出更为贴切的词语,开始出现幻听,偶尔会听不见他人的话语,后知后觉。被许多人质问,也只是用最为无奈且冷静的态度去应对,越来越多的人无法接受我这样的姿态,因此离开成为一个不再被禁忌的词语,他们不曾与我拥抱,或不曾得到我的信任,因此不觉得可惜。他们在我身边留下的气息,便也日渐转薄转淡,直至寂静,无可采集。
皮肤开始在愈加湿润的空气中变得油腻,开始对一些东西有高度敏感的心性,不会太喜悦,不会愤怒,甚至有无故的清淡决然。
它们都是美丽的词语。
删除了所有日志,点击鼠标时心内甚为平静,并不是由于那些文字记载的不堪将从此被省去,只是觉得这是场告别的仪式,应从心底开始肃穆,严谨对待,不用有泪,不用不舍,只是在抹去自己幼稚的心性,一点一点成为理性独立,不需再被称作孩子的人,这样的仪式,不需花费力气,只消一点,被时光历练而自然形成的决心。
从最开始便陪伴我的人,若是真正视这段心情为妥当安全的,到现在也依然在身边,他们也会一直,陪我延长我的记录与忘却,我已学会不再贪恋,学会适可而止。芙罗达是掌管遗忘的妖,而如今我已学会这样的本领,便无须再纠缠于她,现在,要成为坚定强大的玛俪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