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
作者:不详 (字数:1500字作文)
上高中后,我住了校,离教室是近了,每天多出二十分钟的睡眠时间,但因为我们学校建在郊外的开发区,基本算是“与世隔绝”了,闲时便只好去学校的书店瞎溜达,这样一来二往,造就出一条书虫。
学校的书店算不上大,但书的种类还是很全的,不象外面的书店,一进门,哇噻!全是教学资料。话语至此,我不禁要鄙视一下那些书店的老板,如果不是他们,千千万万中小学生也不必生活在水深火热中了。学校的书店里的书大都是那种包装很精美的,每次到书店看见这堆书,一行一行整整齐齐地摆在书架上,我都有一种冲动:抱着书架,然后大叫,这是我的,都是我的,谁也不能动。但我深知 * 主义还未到,而且我自认为自己是一个正常人。
记的小时侯,我常到我们家门口的书店里白看漫画书,书店老板便想方设法的赶我走,而现在,精装的书大都是有一层塑料包装的,这就在根本上扼杀了白看书人的萌芽,想看书又不想买书的人,只好捧着书,看着书名猜测着内容。最后有一仁兄实在忍不了了,便左边望一望,右边看一看,四下无人,然后用拇指的指甲轻轻划开塑料膜,就好象医生给病人做手术开刀似小心谨慎,欢天喜地的翻开书看去了,我初见之时,惊为天人,回想十几年间,从来没有想过指甲有如此秒用。
买书的人会在书架前看半天,然后挑出本书,先看看定价,在脑海里算一算8.5折后的价钱,贵了,摇摇头,叹口气,一脸惋惜的放回书,不贵,便象捡了钱包似的,马上去收银台交了钱,然后狠狠地撕开塑料膜。翻着包装精美的书,顿时有一种物超所值的感觉。
我虽然有足以划开塑料膜的指甲,但可惜未有那位仁兄的胆色,只好买回去看,每次买书我都觉得钱包里减去的仿佛是自己生命一般,改句鲁讯先生的话:“人类极易成为金钱的奴隶,但是脱离了后,却会万分心痛。”看着买的书,我估计包装如果普通点儿,这书会很便宜。
某次看书时,我发现书内夹着一根金属条儿。根据我的猜测,让门口报警器响的“罪魁祸首”就是它,于是拿出来,打算把书光明正大的带出去,后一想,不安全。又把金属条夹到语文书中,打算试一试,但又害怕说不清,于是我就把它偷偷地塞到旁边一哥们的衣领里。过了一会儿,那哥们准备走了,只见他毫不知情的往门口走去,刚过报警器,便“嘟嘟嘟……”的响了起来,那哥们一下子愣了,然后一大汉闻声而来,说:“你把书包拿来,检查。”前前后后翻了好几遍,发现什么也没有。便狠狠地拍了报警器一巴掌,说:“这破玩意坏了,买回来那会儿就是二手货。”
我对于这个发现兴奋的如同发现新大陆,拿起一本心仪以久的书,抽出金属条,向门口走去,看着离报警器越来越近,我就好象一名潜入敌军内部的间谍,小心的观察着左右,一不小心看见了收银台的员工,顿时觉得她的眼光就象两把利剑样(这就叫做贼心虚)。我当时出了一身冷汗,运动轨迹向右移动45°走向收银台,然后对收银员说:“我,我买这本书。”
对于这件事我没和任何人提起过,因为虽然本人不具备当小偷的潜质,并不代表别人也没。我有一哥们,一次他请我吃饭,吃完饭路过书店,我们便进去了。结果,有一本他特喜欢的杂志,5块钱,可他愣是舍不得买,最后在那儿站了40多分钟才看完,对此,我十分疑惑,为什么人可以毫不犹豫的用几十块钱买吃的,却舍不得花5块钱买本书呢?同时,我也看出了有些人对于节约书钱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