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吧
作者:不详 (字数:1200字作文)
“那家伙简直就是 * 一堆。”
不得不就我家收音机来谈谈,因为我一直搞不懂它怎么乱七八糟地坏了又好,像姑娘家两三天就回一趟娘家,这霉运东西,是两三天瘫痪一次。我早就该休了它的。谁叫我对它的感情又是海可枯,石可烂,于心不忍啊!
已经一个月没碰它。在它没被灰尘全线进攻轰炸之前,我先下手为强地清除了上面的污腻,把磁带塞进播放器里面。
唉!它又无缘无故地RockBody。
怪不得人家说女人心,海底针。
卧室没地方放磁带,再加上那个破烂收音机彻底毁了磁带的“音效”。到现在我的磁带送的送了,坏了坏了。
我把车骑到中山路,想在音像店里买梁静茹的CD,店主说没有。我吐吐舌头只好自认倒霉,在CD架上,从左到右,手划过一盘又一盘的CD。
突然想起了谁说五月天的歌好听。
于是转到磁带架上,既而掏了钱打了包回了家。
那时,我的手里拿的是五月天的磁带。
播歌的时候我差点就尖叫出来:“我要换别的,这是什么音乐啊?”
听完三首歌后我按下“stop”,我已经听不下去了。
“早知道,我就不买了。虽然只是值那么几块钱。”第一次觉得自己原来很“抠”。
每天,我在物欲横流的社会接触第一手最流行的音乐。在别人匆匆忙忙地到处找歌词学歌时,我却早在几个月前就唱到舌头与上下牙齿剧烈 * 。同一条街不同音像店播的所有歌,只要我一听,就知道是谁唱的,是什么歌!甚至于欧美、日韩,小道消息,我都是无一不知无不一晓。
我不喜欢五月天的音乐。我喜欢的是那种一听钟情的,很快就能在周围热起来的歌曲。像《断点》、《MyWay》、《已经一年了》……
可是他们的音乐却激不起我心里的涟漪。
有人说,五月天是中国的“披头士”(甲壳虫乐队)。
说到“披头士”,突然让我想起了元旦的时候,一个同学唱的“HeyJude”。很好听啊(我认为音乐最高境界就是好听啦!)那首歌也是我一贯很喜欢的那种很容易传唱的类型。
可五月天不会。
五月天的音乐,从一开始就很有个性。太过个性的音乐反而不易让太多人接受。这就是为什么自从杰伦兴起BLUES风潮后那么多人喜欢听这种歌,一下子就涌出这么多形式单一的歌曲。
我发现,五月天的音乐,适合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聆听。
阿信的声音唱着谱写的歌词,像一个放荡不羁的孩子在裸露自己的心声。谚明的鼓打得很帅,让我突然想打开房间里的每一扇窗,让阳光热烈地照射到我红扑扑的脸庞。还有怪兽、石头和玛莎,他们的贝司和电吉它,使五月天的音乐添上一层金属磁力。
有一种很轻松的,在阳光的指尖跳跃的感觉。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我如此地热爱他们的音乐。
我想,那是因为,我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