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好书
作者:不详 (字数:1000字作文)
预初时,语文老师给了每个人一张推荐表。我妈看了以后,把所有书都买了回来。令我感动不已,竟口出狂言,要把四大名着全看完。然而,因为人物众多,内容又深刻,始终没有读下去。我感叹,这些书太好了,我读不懂。这是当时对好书的概念,没有喜欢读书的念头。
初一时,受众多的电视剧和杂志的影响,开始看自己从未涉及的爱情故事。郁雨君,把爱情写的美丽伤感,让神往无比。写的故事更是曲折动人,扑朔迷离。这种风格多多少少,带进了作文里头。常常迎花弄月的写了一大串风情,还不只所云。后来,我才知道这种风格,叫做“小女人”。它的出现,却是使我对读书的兴趣大增。
每当合上书,问自己看了什么?读懂了什么?却答不上来。它们只不过是故事,没有价值的故事。我告诉我自己。
席慕容的出现,正和了我的口味,它没有我所未及的爱情。却和熟悉的大自然,生活细节,息息相关。用细腻的笔调,描绘出许多容易发现,却曾经忽视的东西。人成熟了很多,进图书馆,借阅张爱玲,三毛,王安忆。惊喜的发现,自己也能渐渐接受这些书了。其实,它们的一部分叫做小资。这种热爱,像肥皂泡一样,在绚丽,也会破灭,很快,被更聪明的东西取代了——《苏菲的世界》。
我察觉到,她们的故事,象是在写自己的人生。花开到花谢。虽然,比起初一时看的东西更有内涵。可是,要细细体会,人生的意义,却不那么容易。从开头到结尾,若隐若现,不知所云。
乔斯坦·贾德,以爱丽丝梦游记的方式,让我慢慢了解这本书。简明扼要,不是淡的让人猜不透,而是坦白,直接的告诉你,这就是几千年来,人类对有意义的人生认识的进化过程!思索良知,思索思维与表达的关系,思考何谓价值轻重。让我从书中的世界走出来,是那么的充实,那么快乐。
这本书感触最深的,是哲学家们讨论世界组成元素时,恩倍窦可里斯的理解“爱使事物聚合,恨使事物分散。”虽然,在这个讲究分子、原子的时代,这样的说法令人捧腹。可是,千千万万的爱情小说,包括后来看的那些,想表达的不正是这一点?如此让人费解的东西,被书中一句话道破。
万花筒,对于生活的认识,酷似万花筒。年龄,则像一只无形的手,不断改变着花纹,这只手转的快了,想要保持以前的姿势是不可能的了。但,依然,喜欢读书,读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