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读书
作者:不详 (字数:1600字作文)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
――培根
书,是我的精神粮食;读书,是我一生中最大的乐趣。
记得小时候,我还只是认得几个字时,最喜欢的就是听妈妈讲故事。妈妈不厌其烦地讲,我不厌其烦地听。后来,妈妈的故事几乎都被我给掏空了,她只好给我买故事磁带,听腻了就再去买。至今,我家还保存着当年那十几盒舍不得送人的磁带。
再大一点儿,我已是粗识文字。只要是家里能看得懂的书,不管是什么,我几乎都翻过一遍,自然也有许多不认识的生字。就连成语辞典,我都能看得津津有味。
上小学后,我看的书也多了起来,知识自然也丰富了许多。那时,妈妈常到少儿图书馆借书给我看。记得妈妈给我借的第一本小说就是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接过那本书时,我既惊喜,又激动。还记得那本书是红色的封皮,上面画着汤姆和他的伙伴们。虽然是在图书馆借的,书有点旧,但我依然格外高兴。或许就是因为马克?吐温吧!我才爱上了书,爱上了文字,爱得心潮澎湃。
由于我爱看书,喜欢到爱不释手的地步,所以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钻到书堆里。或许我已把书,看成是我心灵的寄托了吧!
一切时间都被我利用了起来,我不停地找着理由远离钢琴,远离作业,就是为了我心爱的书。不到3个月的功夫,我已经把图书馆里“小学生借阅室”的书看了一大半。欣喜之于,更多的则是一种收获知识的满足。
没有叶文玲的看书之快,但我也算得上是囫囵吞枣。借阅的第二本小说是《茶花女》。这于我的印象是非常之深的。还记得,为了买这本书,我和妈妈泡了一宿的蘑菇,可她仍然没有答应给我买书。我一生气,摔门而去。第二天下午放学回家,我在书桌上发现了一本旧的《茶花女》。后来我才知道,妈妈是打算给我借书的。那时心中的惭愧,恐怕真的无法言表啊!
我爱读书,首先因为书中的故事情节丰富,吸引我往下读。其次,就是人物形象。我常常会想,要是真的有那些人,他们在现实生活中会是什么样子呢?
我是爱读书的,有时候甚至到了痴迷的程度。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为的就是多看点书。每次晚上看书,都会很晚。几乎要让妈妈催四五遍,才肯睡觉。而且常常是我答应了,却一点行动都没有。为此,妈妈总是很生气,当然,我也少不了被骂。有时候正看到精彩的地方,妈妈突然闯了进来,并威胁要收我的书。这时我手无缚鸡之力,也只好任她宰割。不单单是被打一顿的问题,书也会被没收。要是是我自己的书,被撕掉也不是没有过。所以我总是心疼地想,人伤着了到没什么,可书伤着了可就麻烦了!妈妈总爱突袭我的房间,我只好装着乖乖地睡觉,可心里怎么情愿?!所以总等到父母都睡着的时候再偷偷地爬起来看书。不敢开大灯,就自己制了一个小电筒。以前学的知识倒也没白费。毕竟是偷偷地读,所以总是提心吊胆,做贼心虚。稍有响动,我就如同老鼠遇上猫一般惊惶失措地钻进被窝。确定没有危险了,才敢小心翼翼地露出脑袋。不过被妈妈抓到,哎呀!那可就惨啦!不仅书被没收,妈妈还要对我下禁令。书,可就一个星期都看不了啦!
上初中后,每个星期都到十四中旁学画画。画完后,我总要独自一人穿过五一路,在从三中向便河广场的方向步行到图书馆。那途中的路程也不算短。我为了早早地借到心怡的书,也会不顾形象地一路飞奔。
现如今,初三的生活作业太多,任务繁重,学习压力之大,难以想象。每次为了成绩上的排名,除了竞争,还是竞争。屈指算算,我有多久没有认认真真地看过书了?我多么希望没有考试!那样我就可以尽情地享受书给我带来的乐趣了。
读书是快乐的。虽然有时候提心吊胆,但却也满足。是放松,没有笔上的残酷斗争,是我一生的快乐。
丰富的内容,华丽的文字,曲折的情节,独特的人物。
这是我对于书的简单评价。
我不知道书对我是怎样的看法?
我只知道,我爱读书。是酷爱,是痴迷,是难以割舍。
书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或许,我,也是书生命的一部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