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
作者:不详 (字数:1500字作文)
叔叔是极有才华的,至少我原先这样认为……因为他有本惠特曼的《草叶集》,至少那也体现了一种诗人的浪漫情调。叔叔的一大摊书中,不但有《草叶集》,还夹着一本精致的笔记本,这便是叔叔的诗集。署名却是一个倒写的“人”字。第二页有两行诗:“神鹰忽展翅,头顶青天飞。”这句话颇有气派,很令我叹服,可惜从这以后,诗集便是一片空白。叔叔曾认真地告诉我:无字有时也是一首诗。这句话很玄奥,令我糊涂了大半天,从那以后,我便更佩服能写无字诗的叔叔了。
一天,叔叔扛着湿漉漉的钓鱼竿,提着几尾小小的青鱼兴冲冲地回来。我正坐在院落里看书,叔叔便将手背在身后,踱了过来。“认得这个字吗?”他信手往书中一指。我那时才上小学,一时愣住了。“是‘天’。”叔叔庄严地大声宣布答案。“可是……它第一画是撇,不是横呀?”“是‘天’的异体字!”叔叔自信地回答,我痴痴地想:叔叔还是懂异体字的诗人!岁月荏苒,我终于知道了“夭”的读音,于是怀疑地问父亲:“叔叔是诗人吗?”
“是否诗人我不晓得,”父亲回答,“但我知道,你的叔叔是个十足的懒汉,30多岁了,尚且要奶奶养活。”父亲又带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口气说:“这种人的惰性总难根除!”于是我对“诗人叔叔”的崇拜彻底崩溃了,我也用父亲的眼光看待叔叔。叔叔的处境也越来越不好了,叔叔打扑克的哥儿们已星流云散,奶奶递给叔叔的生活费也越来越少,但对叔叔的唠叨却越来越多。邻居大都用白眼看叔叔,并一致把叔叔称作浪荡仔。一天,我又看见叔叔接过奶奶的生活费,他也不再像往常那样面无愧色,此时苍白的脸上仿佛多了一层淡淡的红晕,那睡意朦胧的眼里,也有了一丝跳动的光芒。
又有一天,院落里发生了一件新鲜事:叔叔筹钱开了间小小的食杂铺。象征浪漫情调的花盆据说是叔叔清理房间时碰破了,但我却怀疑是他自己摔掉的。叔叔的鱼竿也的的确确成为店门口遮阳布的支撑。叔叔墙上所有的字画都翻了个面,倒贴在小店四周的壁上。
叔叔小屋里所有书刊几乎全成了小店包花生、皮蛋的纸袋——就连《草叶集》也不例外。那诗集,那曾令我叹服叔叔的诗集,失去了第二页,成了一本帐簿。我不知道花盆是否一律要摔,书刊是否一律要毁去,诗集是否一定要变成帐簿,它们本来仍有存在的价值。但是,我明白:叔叔已经下决心不当诗人,下决心同过去混沌的生活决裂。我现在天天可以看见叔叔挂着生意人殷勤的微笑侍立于柜台边接待顾客。偶尔也可以见到他用蹩脚的小楷记账或扯着不太好听的粗嗓门兜售香烟。一次,我去叔叔的小店打酒,发现叔叔用小提子往酒瓶里倒酒时,酒成一线,没有溅出一星半点,多么出色的小贩!
小贩也许没有诗人好听,但诗人却比小贩好做,尤其是写无字诗、过疏懒生活的诗人更好做。叔叔终究不做这样的诗人了,这是为什么呢?是他看到街头潮水般涌出的个体户,而希望加入其竞争的行列?还是他不愿再挨众人的白眼,不愿再接奶奶附着唠叨的钱?或是不满足于自己昔日钓来的小青鱼而希望品尝大鱼的滋味?
要网到大鱼,只有稳驾扁舟,出没于风波之中,才能实现。在浩渺的烟波中,只要叔叔悬起的心帆永远饱涨,他就一定会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