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愁滋味
作者:不详 (字数:1200字作文)
想想都觉得奢侈,竟将他送的笔记本用来打数学草稿,实在是暴殄天物。粉粉的硬壳本,也在怨我吧。
四年前的四天前,是我十岁的生日,极不凑巧的是,那天竟是家长会,没有一个同学敢出门来玩,而卧于病榻的他,就成了我唯一的宾客,他的手打着石膏,仍吃下了我的蛋糕。他是我妈的病人。次日,他拜托我妈转交给我一个笔记本,就是它,粉粉的,一只小猫安详地卧在封面。
妈妈曾絮絮叨叨地念过很多遍,这个孩子,接骨时竟一声不吭,也不掉泪,真是坚强。
其实,他是我的同班同学,写得一手好字,曾得过大奖,长得也眉清目秀,简直是个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的才子。常穿紫衣,以至于今天看见着紫衣的小楠,我竟误认为是他。只可惜,小楠较之他少了一些才气。
那个雨夜,他父母闹离婚,他哭着跑出去,我也追出去,我的父母安慰他的父母,我安慰他。如今的记忆里,他父母重归于好,我却只记得那细细的雨,湿湿的发,还有被踩碎成一片一片的灯影。
“你若再用功些,一定会超过我的,一定可以的。”我的刻苦、上进由此而起,我要“优”,像他一样,不再满本的“不合格”。几个月后,我做到了。学习于我而言,并不困难,难的是我那根植于骨子里的叛逆,消不掉。屡屡惹火老师,屡屡挨罚,低头捋袖,只见得他眼中一点点的惋惜,看不见满手红红紫紫的伤痕。
我决意做一个好学生。那一年,我十岁。
我引他到小路,我喜欢你。
他侧过脸,我们……还是以学习为重吧。我知道他喜欢那个转学生,大大的眼睛,长长的辫子。
那么,你请回吧,多谢你送我一程。我微微行了个礼。
我……再见。他转身,离开。我回头,回家,心中竟无一丝怅然。
那个年代,没有忧伤。十一岁,我毕业。
重逢已是初一。他的学校在城南,我在城北。那天在商场偶遇,便一起去散步。我怀着一点点喜悦,他怀着浅浅的忧伤。他心爱的女孩和别人好了,两情相悦。
痴情只为无情苦。他是,我亦然。此时,我十二岁。
他病重,休学半年。
妈妈叮嘱我切不可在他面前提及成绩,他要强,会伤心的。他两年前的一句话,激起我的斗志,我的成绩,有一半是为他而得,如今,竟是不可说。他终究知道了,苍白的嘴唇动了动,第一名,恭喜你啊。声音微微有些苦涩。昔日的才子,如今,那么苍白。
他去了省城,一边治病,一边复读初一。五一又见,一起外出游玩,他傲人地说,我是年级第一。很好,很好,意气风发的才子,又回来了。比起当年,他更成熟了,懂事了,却照样打听她的消息。她分分和和好了几个男孩,却从未有他。一样,浅浅的愁。
谁说少年不识愁滋味?
我学会了故作潇洒,不动声色地回答着一切。我,站在十三岁的尾巴上了。
依然是不变的朋友。
如今,十四岁伊始,不知可否再见他,紫衣的才子,一手好字,一脸从容,静默,浅浅的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