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
作者:不详 (字数:1400字作文)
同桌喜欢唱歌。
他并不是什么歌唱好手,也并非一字一句都能唱得清晰。在我埋头和作业苦干的片刻中,却总能听见他乐此不疲地唱着,有时竟连歌词都省略,只极为拖沓极为蹩脚地哼着一个调子,而后在自我陶醉的情绪中翻开书页,在习题上勾勾划划。
我说,你别唱了吧,你那“惊天动地,气壮山河”的歌声一出,我本来能写对的题都能被你这一唱弄错了。他瞪了我一眼,扔给我一句“不懂欣赏”,此后兀自乐此不疲。
真是执着啊……我苦笑着看着作业本上的红叉,就差拿棉花堵上他的嘴。
其实,他的歌声也不是难听得不堪入耳,也就是不成曲,调子可以忽断忽续,哼得让人摸不着头脑。听起来也真是好笑,他一个相貌还算清秀的男生,五音不全地哼着调子……歌唱家唱歌,展示才华,那倒是乐音不断。然而他这样成天在写作业的时候哼这些仄仄歪歪的调子,除了骗取我们的笑脸以外,似乎就没有其它的作用。
日久也就无所谓了,任他怎么喜欢怎么唱去。至于歌曲的调子歌词,那我更是听不清也不想听了。
没有心情。
对于初三的日子我早已麻木,天天看着面前的练习册一页一页地翻过,脸上连一点抽搐都不会有。不能说是应付,但绝对不会一点一滴认真地去对待——关于作业,这几乎是被我们谈到热得发黑的话题。黑了,也就没有了光彩;没有了光彩,那为什么还要对它投以过多的目光。
说到底我们也只是为了中考在教室中痛苦地煎熬着,等待中考的那天逃出生天罢了。
忘记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对这种生活开始麻木的,开始时对它是万分愤怒和不屑,最后在老师父母分数的三重压力下——认命。
唯一能吸引我的注意力的,就是6月末的那次离别。
时值盛夏。
有时面对着眼前的一切会感到很无奈,一切的努力一切的汗水,亦只是换来一次令人不忍面对的离别。心头纵然有悲哀,平日也会被一拨一拨的书山题海所湮没,沉淀到生活的角落,只有一个人安静下来时才会想起。
我习惯于半夜一个人醒来,打开手电筒,怔怔地望着窗外沉沉的夜幕发呆。安静的时刻对于我来说并不稀奇,所以,心头对于离别的那份不舍或许会更加浓烈。而同桌呢,可能不会这样的吧。当我们都在一个人愣愣地对着某个地方发呆,想着自己的心事时,他兴许还在球场上自由地奔跑着,汗如雨下呢。想来自己真的很羡慕他,单纯,明亮,很清爽的一个小伙子啊。
其实在对他的歌声嗤之以鼻的背后,还是有些对于他的友情。比如,他是第一个能在我旁边当两年同桌的男生,比如,他的蹩脚问题经常把我惹得哭笑不得,比如,他曾经叫过我“大姐”让我郁闷了三天。
某天他终于生病了,身边出奇的安静。上课时我有些不适,他的请教消失了不过一天,我就能这样心神不宁地听课。还有写作业时身边的死寂,似乎一切都静止在一瞬间,没有生气,没有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
忽然真的怀念他日复一日在身边哼唱的变调旋律。
于是自己顺着那段旋律轻轻地哼唱起来,纠正了他所有的走调。
一丝似曾相识的感觉涌上心头,这首曲子,好像在上个世纪的某个年代,就已存在。
想起来了,那歌词着实令人感到亲切。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