檇篆书

拼音:zuì ,部首:木
卷号:卷六,反切:遵爲切

檇异体字

㰎 槜 欈

檇說文解字

檇說文解字小篆

以木有所擣也。从木雋聲。《春秋傳》曰:「越敗吳於檇李。」

檇說文解字注

檇說文解字注小篆

㠯木有所擣也。

段注:宋永嘉戴侗曰:今人猶有此語。

從木。雋聲。

段注:遵爲切。【按】當從《廣韵》將遂切。古音在十三十五部也。《公羊傳》作醉李。

《春秋傳》曰:越敗吳於李。

段注:定公十四年事。李,地名。杜預曰:吳郡嘉興縣南醉李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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