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篆书

拼音:zhǔn ,部首:水
卷号:卷十一,反切:之允切

準异体字

准 凖

準說文解字

準說文解字小篆

平也。从水隼聲。

準說文解字注

準說文解字注小篆

平也。

段注:謂水之平也。天下莫平於水。水平謂之。因之製平物之器亦謂之。《漢志》:繩直生者,所以揆平取正是也。因之凡平均皆謂之。《考工記》之然後量之,《易・繫辭》易與天地是也。

从水。隼聲。

段注:允切。【按】隼卽鵻字。鵻从隹聲。古音在十五部。讀之壘切。《考工記》故書作水。,《五經文字》云《字林》作准。【按】古書多用准。葢魏晉時恐與淮字亂而別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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