疻篆书

拼音:zhǐ ,部首:𤕫(疒)
卷号:卷七,反切:諸氏切

疻說文解字

疻說文解字小篆

毆傷也。从𤕫只聲。

疻說文解字注

疻說文解字注小篆

痏,

段注:逗。

毆傷也。

段注:痏二字各本無。依全書通例補。《漢書》薛宣傳。廷尉引傳曰:遇人不以義而見者,與痏人之罪鈞。惡不直也。應劭曰:以杖手毆擊人。剝其皮膚。起靑黑而無創瘢者。律謂痏。【按】此,應注譌脫。《急就篇》顔注云:毆 * 膚腫起曰。毆傷曰痏。葢應注律謂下奪去六字。當作其有創瘢者謂痏。《文𨕖》嵇康詩。怛若創痏。李善引《說文》。痏,瘢也。正與應語合。皆本《漢律》也。輕痏重。遇人不以義而見。罪與痏人等。是人者輕論。見者重論。故曰惡不直也。創瘢謂皮破血流。

从𤕫。只聲。

段注:諸氏切。十六部。

0
纠错

猜你喜欢

疻说文解字 疻说文解字注 问答乎
m.wenda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