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iě xiè ,部首:宀卷号:卷七,反切:悉也切
置物也。从宀舄聲。
置物也。
段注:謂去此注彼也。《曲禮》曰:器之漑者不寫。其餘皆寫。注云:寫者,傳己器中乃食之也。《小雅》曰:我心寫兮。傳云:輸寫其心也。【按】凡傾吐曰寫。故作字作畫皆曰寫。俗作瀉者,寫之俗字。《周禮》以澮寫水。不作瀉。
从宀。
段注:寫之則安矣。故从宀。
舄聲。
段注:悉也切。古音在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