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篆书

拼音:wū ,部首:言
卷号:卷三,反切:武扶切

誣异体字

誈 诬 𧨆 𧨈 𧩄

誣說文解字

誣說文解字小篆

加也。从言巫聲。

誣說文解字注

誣說文解字注小篆

加也。

段注:玄應五引皆作加言。加言者架言也。古無架字。以加爲之。《淮南・時則訓》:鵲加巢。加巢者,架巢也。《毛詩》箋曰:鵲之作巢。冬至加之。劉昌宗加音架。李善引《呂氏春秋》注曰:結,交也。構,架也。云加言者,謂憑空構架聽者所當審愼也。【按】《力部》曰:加,語相增加也。從力口。然則加與同義互訓。可不增言字。加與皆兼毁譽言之。毁譽不以實皆曰也。《方言》:䛳與也。吳越曰。荆楚曰䛳與。猶齊晉言阿與。《表記》:受禒不。注曰:於事不信曰

从言。巫聲。

段注:武扶切。五部。

0
纠错

猜你喜欢

誣说文解字 誣说文解字注 问答乎
m.wenda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