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篆书

拼音:sì ,部首:寸
卷号:卷三,反切:祥吏切

寺异体字

寺說文解字

寺說文解字小篆

廷也。有法度者也。从寸𡳿聲。

寺說文解字注

寺說文解字注小篆

廷也。

段注:《廴部》曰:廷,朝中也。《漢書》注曰:凡府庭所在皆謂之。《釋名》:,嗣也。治事者相嗣續於其内。《廣韵》:者,司也。官之所止有九。【按】《經典》假爲侍。《詩・瞻卬》傳曰:,近也。《周禮》注曰:之言侍也。凡禮,詩,《左傳》言人皆同。若漢西域白馬駝經來。初止於鴻臚。遂取名。初置白馬。此名之不正者也。

有法度者也。从寸。

段注:《考工記》曰:市朝一夫。注云:方各百步。知天子三朝各方百步其諸侯大夫之制未詳。步必積寸爲之。言法度字多從寸。《又部》曰:度,法制也。

𡳿聲。

段注:祥吏切。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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