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篆书

拼音:shēng ,部首:斗
卷号:卷十四,反切:識蒸切

升异体字

阩 陞 𧿘 𨁠 斘 𦫵

升說文解字

升說文解字小篆

十龠也。从斗,亦象形。

升說文解字注

升說文解字注小篆

十合也。

段注:十合各本作十龠。誤。今正。《律曆志》曰:合龠爲合。十合爲。十爲斗。十斗爲斛。而五量嘉矣。作十龠則不可通。古經傳登多作。古文叚借也。《禮經》注曰:布八十縷爲字當爲登。今之禮皆爲。俗誤已行久矣。【按】今俗所用又作陞。經有言不言登者,如《周易》是也。有言登不言者,《左傳》是也。

从斗。象形。

段注:斛左耳爲。右耳爲合。󰋌以象耳形也。各本作亦象形。非。識蒸切。六部

合龠爲合。龠容千二百黍。

段注:十字各本無。今補。不補則五量惟斗斛見於本書。且失其相絫之數矣。絫下云:增也。一曰十黍之重。正爲銖字張本。鬲下云:鼎屬。實五觳。又云:斗二曰觳。正爲《角部》觳下無此義,故補之。《亼部》合下無一曰十龠爲合之文。《龠部》下無一曰龠容千二百黍之文。此處之當補,正同鬲下。非沾足也。合龠爲合。見《律曆志》。而《尙書・正義》引作十龠。《月令・正義》引作合。通《典引》作十。六典說唐制作合。是《漢書》古本不同。要以下文云合者合龠之量,躍於龠,合於合,《廣雅》二龠曰合,𣃔之。知十龠之非矣。古者一分一合謂之判合。叚是十龠,則此量不得名合。不得云合於合,合二龠爲合。猶之十二銖㒳之爲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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