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篆书

拼音:gǔ ,部首:骨
卷号:卷四,反切:古忽切

骨說文解字

骨說文解字小篆

肉之覈也。从冎有肉。凡骨之屬皆从骨。

骨說文解字注

骨說文解字注小篆

肉之覈也。

段注:《西部》而。覈,實也。肉中曰覈。蔡邕注《典引》曰:肴覈,食也。肉曰肴。曰覈。《周禮》:丘陵,其植物宜覆物。注云:核物,梅李之屬。《小雅》:殽核維旅。箋云:豆實菹醢也。籩實有桃梅之屬。【按】覈核古今字。故《周禮》經文作覈注文作核。古本皆如是。詩殽核,蔡邕所據《魯詩》作肴覈。梅李謂之覈者,亦肉中有也。

从冎。有肉。

段注:去肉爲冎。在肉中爲。古忽切。十五部。

之屬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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