髮篆书

拼音:fà ,部首:髟
卷号:卷九,反切:方伐切

髮异体字

㛲 䰋 发 髪 𡞝 𤕥 𤠁 𨱳 𩑛 𩑱 𩠕 𩠖 𩠙 𩬃 𩬇 𩬊 𩬕 𩬉

髮說文解字

髮說文解字小篆

根也。从髟犮聲。

𩠖

髮說文解字小篆

髮或从𩠐。

𩑛

髮說文解字小篆

古文。

髮說文解字注

髮說文解字注小篆

頭上毛也。

段注:各本作根也。《廣韵》巳然。以《釋名・廣雅》正之。乃拔也之誤。要此二字可不必有耳。《毛部》曰:毛者,眉之屬。故眉下曰目上毛。須下曰頤下毛。則下必當有頭上毛也四字。且下文云鬢者,頰。不先言頭上,何以別其在頰者乎。今依《玉篇》《廣韵》語正。

从髟犮聲。

段注:方伐切。十五部

髮說文解字注小篆

或从𩠐。

髮說文解字注小篆

古文。

段注:葢象角羈之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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