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篆书

拼音:ér ,部首:而
卷号:卷九,反切:如之切

而异体字

而說文解字

而說文解字小篆

頰毛也。象毛之形。《周禮》曰:「作其鱗之而。」凡而之屬皆从而。

而說文解字注

而說文解字注小篆

須也。象形。

段注:各本作頰毛也,象毛之形。今正。頰毛者,須部所謂𩒹須之類耳。《禮運・正義》引《說文》曰:,須也。須謂頤下之毛。象形字也。知唐初本須篆下頤毛也。篆下云須也。二篆相爲轉注。其象形,則首畫象鼻耑。次象人中。次象口上之頾。次象承漿及頤下者。葢爲口上口下之總名。分之則口上爲頾。口下爲須。須本頤下之專偁。頾與承漿與頰𩒹皆得偁須。是以之訓曰須也象形。引伸假借之爲語䛐。或在發端。或在句中。或在句末。或可釋爲然。或可釋爲如。或可釋爲汝。或釋爲能者,古音能與同。叚爲能。亦叚耐爲能。如之切。一部。

《周禮》曰:作其鱗之

段注:《𦒱工記・梓人》文。鄭云:之,頰𩑔也。戴先生云:鱗屬頰側上出者曰之。下埀者曰此以人體之偁施於物也。【按】顧氏《玉篇》以《部》次於毛毳冄之後。角皮之前。則其意訓爲獸毛。絕非許意。

之屬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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