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èr ,部首:二卷号:卷十三,反切:而至切
地之數也。从偶一。凡二之屬皆从二。
古文。
地之數也。
段注:易曰:天一地二。惟初大始。道立於一。有一而後有二。元气初分。輕淸昜爲天。重濁侌爲地。
从耦一。
段注:耦各本作偶。誤。今正。偶者,桐人也。凡云偶爾用之。耦者,二人竝耕之偁。故凡奇耦字用之。古書或不拘。許必從其朔也。大徐本無一字。非。耦一者,㒳其一也。㒳畫當均長。今人上短下長便是古文上字。三篆亦三畫均長。而至切。十五部。
凡二之屬皆从二。
古文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