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清代
科举北闱乡试朱卷,以满﹑蒙编作满
字号;
直隶编作
贝字号;贡﹑
监生编作皿字号;又以
南北省人编为南﹑北﹑中
三类。"贝"系"贡"的省写;"皿"系"监"的省写,故"
南贝"指
南省的
贡生;"南皿"
指南省的监生。
参阅《
清会典
事例.
礼部﹑
贡举.录送乡试一》。
网络解释
南皿
词语解释
清 代科举北闱乡试朱卷,以 满 、 蒙 编作满字号; 直隶 编作贝字号;贡、监生编作皿字号;又以南
北省人编为南、北、中三类。“贝”系“贡”的省写;“皿”系“监”的省写,故“南贝”指南省的贡生;“南皿”指南省的监生。参阅《清
会典事例·礼部、贡举·录送乡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