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执仗

拼音:míng huǒ zhí zhàng
繁体字:明火執仗

[armed robbery committed openly;armed attack with torches;carry torches and weapons in a robbery] 胆敢于夜间公然持火照明,携带器仗,入室抢劫形容明目张胆为非作歹,毫无顾忌

详细解释

打着火把,拿着武器公开活动。多指抢劫或肆无忌惮地做坏事。 元 无名氏 《盆儿鬼》第二折:“我在这瓦窰居住,做些本分生涯何曾明火执仗,无非赤手求财。”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九回:“有一夜无端强盗明火执仗的抢了进来。一个个都是涂了面的,抢了好几银子东西;临走还放了一把火,亏得救得快,没有烧着。” 柯岩 《我的爷爷诗:“爷爷说:‘嗯,明火执仗,来势汹汹,这哪里什么派性,这是要颠覆无产阶级专政!’”

成语解释

明:用为动词点明;执:拿着;仗:兵器点着火把;拿着兵器。形容公开劫掠;也指毫无隐蔽地干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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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词典 明火执仗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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