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铜
三十斤﹐箭
一束。
古代狱讼双方致官之物。金者取其坚﹐矢者取其直。及断﹐胜者
官司还其金﹑矢﹑败者则
没入。语本《
周礼.
秋官.
大司寇》﹕"以
两造禁
民讼﹐入
束矢于朝﹐
然后听之。以
两剂禁
民狱﹐入
钧金﹐
三日乃致于朝﹐然后听之。"孙诒让
正义﹕"故《易.
噬嗑》为狱讼之象﹐其九四
爻辞云'得
金矢'﹐又六
五云'得
黄金'﹐即谓讼得直而归其钧金束矢也。"
网络解释
钧金束矢
钧金束矢是
一个汉语词语,
读音是jūn jīn shù shǐ,是指古代狱讼双方致官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