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丸案

拼音:hóng wán àn
繁体字:紅丸案 ,是否常用:否

基本解释

明宫三案之一明光宗于泰昌元年(公元1620年)即位后数日即病。司礼监秉笔兼掌御药房太监崔文升下泻药,病益剧。鸿胪寺丞李可灼进红丸自称仙方。光宗服一丸,稍觉舒畅。又命进一丸,明日天未明即死去。当时有人疑系已故明神宗的郑贵妃使下毒,朝野议论不一。后崔文升发遣南京,李可灼遣戍魏忠贤专政翻案,免李可灼戍,擢崔文升总督漕运。红丸案与"梃击案"﹑"移宫案"合称为晩明三案。三案之争,明亡始止。参阅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三案》。

网络解释

红丸案

红丸案,为明末三大案件之一。
泰昌元年(1620年),泰昌帝病重,李可灼进献红丸,自称仙丹。泰昌帝服后死去,而在当天首辅方从哲拟遗旨赏了进献红丸的李可灼。有人怀疑是郑贵妃唆使下毒旋即展开一系列追查元凶举动其间,党争与私仇夹杂其中,连坐罪死者众矣。
泰昌帝继承皇位一个月。这件因“红丸”引发宫廷案件,史称“红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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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词典 红丸案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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