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认 gòngrèn
(1) [confess]∶不愿意地承认短处、失败、懈怠、过失或罪责
(2) [admission]∶[在刑法中]被告对于某一事实或断言的真实性予以承认
罪犯对此供认不讳
承认所做的事情。 《喻世明言.卷三八.任孝子烈性为神》:「大尹听罢,呆了半晌,遂问排邻,委果供认是实。」 如:「你的同伙已经供认罪行,你还不赶快俯首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