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指定管辖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由于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只规定了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实践中对于管辖有异议后指定管辖的案件,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法:

一是在对该案件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交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gong2安机关,由该gong2安机关移送相应的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二是被指定立案侦查的gong2安机关报请其上一级gong2安机关与该市中级法院协商后,中级法院指定该市某基层法院管辖,并通知与中级法院对应的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再通知相应的基层检察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0
纠错

猜你喜欢

刑诉法指定管辖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问答乎 m.wenda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