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届联合国大会是哪一年

二十六届联合国大会是1971年。联合国大会(简称“联大”),成立于1945年10月24日,是联合国主要审议、监督和审查机构,由联合国全体193个会员国共同组成。大会每年9月至12月举行一届常会,常会通常分为两个阶段,前段为一般性辩论阶段,后段为大会审议列入议程的各项议题阶段。

联合国大会:

联合国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大会在制订标准和编纂国际法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大会每年9月至12月集中举行常会,并在之后视需要开会。根据1945年10月24日签署生效的《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大会有权讨论宪章范围内的任何问题或事项,并向会员国和安理会提出建议。大会接受并审议安理会及联合国其他机构的报告;选举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经社理事会和托管理事会的理事国;大会和安理会各自选举国际法院的法官;根据安理会的推荐,批准接纳新会员国和委任秘书长。联合国的预算和会员国分摊的会费比额都需经大会讨论决定。每一个会员国在大会有一个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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