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的经济舱行李规定

截止2018年4月,中国东方航空公司行李标准和限制规定如下:

1、乘客随身携带的非托运行李每件重量不能超过5千克,体积不超过20乘40乘55厘米或25乘45乘56厘米,三边和小于115厘米,如公文包、旅行包;

2、若乘客持头等舱客票,每人可随身携带2件非托运行李;

3、若乘客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非托运行李;

4、乘客带上飞机的非托运行李应能放置于前排座位下或能放置于客舱的密闭存放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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